艺人陈冠希的不雅照被人网上发布的案件,昨天早上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讯10天。昨天没有证人出席,仅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的供词,被告史可隽对被控的3项罪名均否认。
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早前已否认3项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昨天早上在母亲的陪伴下出席法庭。审判会上,没有传召任何证人,只是呈堂了被告电脑以及有1300多张艺人不雅照的光碟等证物,并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供词。
在开审当天,控方表示,被告史可隽任职的电脑公司负责维修艺人陈冠希的电脑,职员将涉案的影像存放在另一电脑硬盘,史可隽将涉案相片,复制到光碟,并向其他人展示,被指控“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三项罪名。但被告史可隽对此均不认罪。
(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