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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的电脑维修师史可隽否认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04:11  广州日报
陈冠希的电脑维修师史可隽否认罪行
史可隽(右)上法庭。

  本报讯艺人陈冠希的艳照被人网上发布的案件,前日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讯10天。当天没有证人出席,仅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的供词,被告史可隽当日上庭受审,但他对被控的3项罪名均否认。当天存有1300多张艳照的光碟等证物被带上法庭。

  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在审判会上,控方表示,被告史可隽任职的电脑公司负责维修艺人陈冠希的电脑,职员将涉案的影像存放在另一电脑硬盘,史可隽将涉案相片,复制到光碟,并向其他人展示,被指控“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三项罪名,但被告史可隽对此均不认罪。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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