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艳照门”嫌犯史可隽在香港上庭受审。上庭时,史可隽用口罩、墨镜遮脸。
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早前已否认3项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前日早上在母亲的陪伴下出席法庭。昨天的审判会上,没有传召任何证人,只是呈堂了被告电脑以及有艺人1300多张艳照的光碟等证物,并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供词。
在审判会上,控方表示,被告史可隽任职的电脑公司负责维修艺人陈冠希的电脑,职员将涉案的影像存放在另一电脑硬盘,史可隽将涉案相片,复制到光碟,并向其他人展示,被指控“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三项罪名,但被告史可隽对此均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