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下午,贾静雯发表声明回应周丹薇的说法,在该份声明中,贾静雯声称,自己并不知道女儿的下落,而且曾在06年8月与孙志浩签订一份保密协定。同时,她还否认曾从孙家获得补贴的说法。
贾静雯声明节选
1。绝无如周小姐所说,本人曾有过拒绝见女儿之事实,如周小姐真知孙志浩及女儿在哪,并能安排见面时间与地点,本人绝对准时出现!
2.2006年因发生冲突,本人带女儿及母亲一起回台湾娘家。孙志浩于8月17日回台,双方于8月18日签署协议书。因该协议书内容设有保密条款,故本人不便在此表示。
3。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每个月给本人新台币10万元(约2万元人民币)家用外,本人账户中从未有过孙志浩及孙家任何一笔金钱进入,本人于复出拍摄第一支广告后,随即将该笔金额返还于孙家。
4。本人为照顾生病寡母之便,以自身积蓄于台湾与上海分别置产,这两栋房子从未用过孙家任何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