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贾静雯婚前提出离婚后生活费 婚约未解片约先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0日02:19  新京报
贾静雯婚前提出离婚后生活费婚约未解片约先至
贾静雯(右)和孙志浩此情不再

  本报讯(记者勾伊娜)贾静雯和孙志浩的婚变大战继续波澜迭起。继贾静雯发声明称从未收孙家任何钱后,孙家再做反击。昨日,孙志浩的舅舅、知名制作人刘正中发布声明,再提贾静雯“不堪的事情”,曝光其与孙志浩的婚前协议,包括两栋豪宅的聘礼和每月50万新台币的赡养费,并称贾静雯这场婚姻全是为钱。随后贾静雯给台湾记者发短信,不再攻击孙家和谈钱,强调自己只希望看到女儿。

  500万片酬当做见面礼

  之前贾静雯一直极力否认自己曾接受过孙家的财务馈赠,仅承认怀孕期间接受10万新台币(约2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并表示复出工作获得片酬后已一次性将这笔钱回赠给孙家。但刘正中却在声明中称,孙家曾因为不让贾静雯在怀孕期间接拍《夜半歌声》,把近500万新台币的片酬作为见面礼送给了贾静雯,孙志浩还每月支付给岳母10万新台币(约2万元人民币)。

  讨豪宅“尾款”谈判未果

  刘正中称,结婚之初,贾静雯向孙家讨要大笔费用,甚至还要3栋豪宅作为聘礼。由于没有谈拢,贾静雯还负气回到台湾生下女儿。最后孙家妥协,孙志浩送给贾静雯两栋豪宅,登记在贾静雯的名下,如今市价已经达到9000多万新台币。当时孙家并没有一次性付清房款,一直都是由孙志浩缴付贷款。今年1月,贾静雯向孙家讨要两栋豪宅的尾款。

  婚前提出离婚后生活费

  刘正中称除了追讨两栋豪宅的尾款外,贾静雯在婚前就向孙家提出,如果离婚,孙家每月要支付她50万新台币的生活费,但完全没有谈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而孙志浩的月薪只有约23万新台币。刘正中称当年孙志浩就质问:“你爱我还是爱钱?”但刘正中也表示不知道最终这个协议是否谈拢。

  ■ 口水

  拍《悲伤时候唱首歌》发生“不堪事”

  “2006年3月,在静雯搬进浩浩(孙志浩)上海家的一个月后,接了南京的戏《悲伤时候唱首歌》,使他们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闹得不愉快,因为静雯事前根本没和浩浩谈过要拍戏这件事情,而是在签下合约之后才告知浩浩……静雯在南京拍戏的时候发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产生了裂痕……”

  ———刘正中再次提到贾静雯2006年3月在南京拍戏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 改口

  贾静雯只希望见到女儿

  “我现在只是个想看孩子的妈妈,从头到尾,都是一样的心,从没攻击对方。只希望见到我的女儿,现在不管是谁,能带我见宝贝,都感激不尽。累了,不愿意多说什么,只愿尽快抱到我的女儿。”

  ———昨日在孙家正式对外发出声明后,贾静雯给台湾记者发短信,反复强调自己只想当妈妈,绝口不提钱字

  ■ 凑趣

  婚约未解,片约先至

  赖水清翻拍《再见艳阳天》,想让贾静雯主演

  本报讯 (记者刘玮)港剧《再见艳阳天》曾经创下过超高收视,近日,香港导演赖水清将翻拍《再见艳阳天》。对于女主角的选择,赖水清表示,制片方已经和贾静雯接触过,“不管现在能不能演,贾静雯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

  赖水清表示,与自己在《至尊红颜》《倚天屠龙记》等剧中多次合作的贾静雯是最合适的女主角人选,制片方也曾经和贾进行过接触,“她在事业最巅峰的时候选择结婚生子,现在很为她担心,希望她能够度过这一段最艰难的时期,重新演戏。”

    新浪娱乐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贾静雯 的新闻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