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陈冠希老爸正式破产 四年内禁止乘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02:2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勾伊娜)疑因受金融海啸影响,陈冠希的父亲陈泽民欠债约2000万港元(约1763万元人民币)无法偿还,于3月向香港高院申请破产。由于没有债权人反对,法庭前日正式颁令批准他破产。在破产令生效4年期间,陈泽民将被禁止乘坐出租车和自费旅行。

  今年3月底通过律师行自行申请破产的陈泽民,前日并没有亲自到法庭应讯,也没有委派代表。当日的聆讯只由聆案官在庭上读出颁令,在没有人反对的情况下宣布颁令实时生效。陈泽民自2001年起不时被人起诉追钱、追租,更曾被指开出100万元空头支票;去年7月,他再被银行追讨1938万港元,当时他解释这些是公司欠款,并非针对他个人。在申请破产事件曝光后,陈泽民重申欠债约2000万港元。

  根据香港特区法律,陈泽民在破产令生效的4年间,除了基本生活开支外,其余收入须交由破产管理官处理,用做偿还债务。但如果陈泽民的收入连基本生活也无法维持,便无须还债。根据破产管理署资料,法庭颁令陈泽民破产后,除非有需要,否则不可随便乘坐出租车,也不得自费出外旅游,甚至连向朋友借100元也要先披露破产身份。此外,根据《破产条例》,破产人不可担任公司董事及公务员等专业工作,其所拥有的资产也会被冻结。

    新浪娱乐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