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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父亲正式破产 4年内不能随便打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09:20  华商晨报

  28日,陈冠希父亲陈泽民在没有债权人反对的情况下,正式被香港高院颁发破产令。

  据悉,根据香港法律,陈泽民在破产令生效的4年间,除了个人生活受到限制之外还须清还欠债,除了基本生活开支外,其余收入须交由破产管理官处理,用作偿还债务;但如果陈泽民的工资连基本生活也无法维持,便无须还债。根据破产管理署资料,法庭颁令陈泽民破产后,除非有需要,否则不可随便乘坐出租车,也不得自费出外旅游,甚至连向朋友借100元也要先披露破产身份。根据《破产条例》,破产人不可担任公司董事、持牌执照及公务员等专业工作,其所拥有的资产也会被冻结。

  28日,记者致电陈泽民,陈泽民表示暂不知情:“等我处理好事情后再接受采访啦。”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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