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陈冠希父亲被判正式破产 4年内禁乘的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13:06  长沙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陈冠希的父亲陈泽民28日正式被法院颁下破产令,陈泽民当日没现身法庭,其破产申请交由律师行处理。

  陈泽民自2001年起不时被入禀追钱、追租,更曾被指开出100万元空头支票。去年7月,他再被银行追讨1938万港元,当时他解释这些是公司欠款,并非针对他个人。在申请破产事件曝光后,陈泽民重申欠债约2000万元。

  破产令生效4年间,陈泽民个人生活受到限制之余,还需清还欠债,除了基本生活开支外,其余收入须交由破产管理官处理,用作偿还债务。但若陈泽民的薪金连基本生活也无法维持,便毋须还债。根据破产管理署资料,法庭颁令陈泽民破产后,除非有需要,否则不可随便乘坐的士,也不得自费出外旅游,甚至连向朋友借100元也要先披露破产身份。根据《破产条例》,破产人不可担任公司董事、持牌执照及公务员等专业工作,其所拥有的资产亦会被冻结。

  香港报社记者前日致电陈泽民了解,问他是否有心理准备面对与以前不同的生活?他说:“真的判了吗?律师还未通知我,所以我还不知道,我要和律师倾谈过才可以做访问,不好意思。”问他是否有心理准备生活和以前会有分别?“这是接下来的问题,我会先与律师了解后再讲好吗?”至于他会否移居北京,陈泽民说:“我已经较少到北京了,当我处理好事情后再接受访问啦。”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链接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