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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父亲陈泽民正式获准破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陈冠希的父亲陈泽民4月28日在没有债权人反对的情况下,正式被香港高院颁发破产令。据悉,陈泽民在申请破产的时候一再重申自己欠债总额约为2000万港元(约折合1763万元人民币)。在破产令生效4年期间,他将被禁止乘坐出租车和自费旅行。

  陈泽民自2001年起不时被人起诉追讨欠债和欠租,更曾被指开出100万元空头支票;去年7月,他再被银行追讨1938万港元,当时他解释这些是公司欠款,并非针对他个人。在申请破产事件曝光后,陈泽民重申欠债约2000万港元。

  根据香港法律,陈泽民在破产令生效的4年间,个人生活将受到限制,并须清还欠债,除了基本生活开支外,其余收入须交由破产管理官处理,用作偿还债务;但如果陈泽民的工资连基本生活也无法维持,便无须还债。根据破产管理署资料,法庭颁令陈泽民破产后,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可随便乘坐出租车,也不得自费出外旅游,甚至连向朋友借100元也要先披露破产身份。根据《破产条例》,破产人不可担任公司董事及公务员等专业工作,其所拥有的资产也会被冻结。(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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