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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被告史可隽13日获刑 法官质疑陈冠希供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2日10:10  华商网-华商报
艳照被告史可隽13日获刑法官质疑陈冠希供词

陈冠希

  “艳照门”案被告香港某计算机店技术员史可隽,4月29日在香港九龙城法院被裁定3项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罪名成立,案件将于5月13日判刑。

  法官唐文接纳各控方证人的供词,唯独对陈冠希的供词存疑,还当庭“踢爆”陈删照片之说,是企图淡化自己在案中的责任,质疑陈一直无意图删照片。事件曝光后,陈冠希受到巨大压力,相信是为了将自己在事件上的责任淡化。

  被告史可隽母亲在听取聆讯后,离开九龙城裁判法院时表示,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她表示,事件至今已扰攘一年,感到十分困扰,希望儿子可以获轻判,暂时未考虑会否上诉。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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