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据港媒报道,7年前报道刘嘉玲裸照事件的《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前日被香港法庭判入狱5个月并立即执行。刘嘉玲对此尚未回应。
2002年10月30日,香港八卦杂志《东周刊》刊登了一张香港女星多年前遭强拍的半裸照片,且映射女主角就是刘嘉玲,此事震惊香港社会。受舆论压力,《东周刊》停刊,报道记者等也受到制裁。去年底,《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认罪,并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两年。事隔半年,香港法院上诉庭前日宣布,蒙汉明当年受刑过轻,而其属下均受刑比他重,他作为总编辑更应受到重罚,遂从原本两年缓刑改判为5个月的徒刑。(勾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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