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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终审 陈冠希被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5日12:47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13日,轰动一时的“艳照门”案件有了终审结果,24岁的被告史可隽由于一审被判三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成立,法官当庭宣布判其入狱8个月又15天。据悉,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史可隽决定提出上诉。而在这起案件中,“艳照门”的男主角陈冠希被认定是受害者,因此不需负担任何刑事责任。 (新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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