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7月10日消息,据港台媒体报道,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突然现身台“财政部”,拜会财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诉愿会)官员,引发骚动。对于会面原因外界媒体纷纷猜测,应是与所得税务有关,但“财政部”和林志玲都不愿做任何说明。
林志玲母亲吴慈美昨透露出对税务确有疑虑:“她应该也没有赚这么多,怎么要缴这么多?”以林志玲去年收入约7000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750万),要缴的税估算应为1462万新台币(约人民币365万)。
第一名模罕见动作
林志玲这次亲赴“财政部”参与诉愿会议,有官员透露说,整个会面时间大约1个多小时,会面原因则因保密和顾及个人隐私所以不便透露;台湾“财政部”诉愿会执行秘书廖上云表示,纳税义务人如果对核定的应纳税捐不服,就可提起诉愿。财政部一旦接到纳税人申请,会依规陈述意见时间面谈,林志玲昨日来也是依照此流程。
此次林志玲虽大动作现身,但在现场也充分展现了亲和力,满足员工合照签名的要求。但事后有记者问是否是为了补缴税额而来?她却回答得相当低调,仅透过助理表示不予回应。
林志玲母亲吴慈美则表示所得税问题都交给会计师计算处理,但被问及林志玲为何亲自?她说:“我人不在现场,我实在不知道。”
千万台币收入丰厚
林志玲在2008年度于台湾、大陆接下9支品牌代言广告,加上中港台走秀代言,收入丰厚,估算一年可吸金约7千万新台币。
不过,林志玲所属的凯渥经纪公司,以怕“国税局”找麻烦为由,不愿意证实旗下名模的年收入。
艺人税务知多少
台湾勤业众信会计师赵堃成指出,依照林志玲的收入来看,所要缴交的税恐怕超过1000万新台币。林志玲年收入约7000万,扣除演艺人员的执行业务所得45%,再扣除免税扣除额及标准扣除额等,净所得为3835万,依照累进税率40%,林志玲要贡献税金高达1462万新台币。
有一点外界有所不知,林志玲虽有高所得,但她出资由哥哥林志鸿经营的麒麟艺术国际公司却传已经惨赔5千万新台币,近日甚至已经结束代理美容品牌ARTDECO,是否要诉愿核算财产损失?林志玲母亲吴慈美说:“这些明细我也不清楚,要看会计师的做法。”她苦笑说:“你们(指媒体)对她的财务,都比我还清楚。”
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 财务惹麻烦
l 2006/12 志玲条款
事件:针对高所得、低缴健保费的事件,“健保局”祭出“林志玲条款”,像她一样高收入的艺人,保费将从每月新台币604元,增加到3595元或5992元
林志玲回应:透过发言人说:“会依法办理。”
l 2008/02 补税风波
事件:传林志玲被查出2003、2004年段漏报、补税加罚锾高达千万元新台币
林志玲回应:透过经纪人称:“我是诚实纳税人。”
l 2009/06 投资触礁
事件:林志玲出资、哥哥林志鸿代理的美容品牌ARTDECO收摊,传她惨赔5千万元新台币。
林志玲回应:“很心疼哥哥为公司、工作付出努力,却屡屡受到外界质疑、否定。”EVE/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