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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曹格斗殴事件 打伤人者最高被囚3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6日07:49  新浪娱乐
律师称曹格斗殴事件打伤人者最高被囚3年(图)

曹格举起路牌出击,惨中要害的侧田痛得低下头(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北京时间9月26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就这次侧田曹格的斗殴事件,香港记者采访了黄国桐律师,他表示即使双方不追究这次事件,警方也绝对可以提出检控。

  根据是次曹格打人的行为,黄律师认为警方可以对他控以“殴打令人身体受伤”的罪名,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他说:“警方其实绝对应该找他们两个去录口供,在正常情况底下,曹格是不可以离境的,如果他真是离开了香港,警方都会通知他回来录口供。”

  黄国桐律师还补充,如果要用法庭具结(Bound Over,即不提证供起诉,双方不留案底)的方法处理案件,必须要得到律政司、警方以及法官同意,和被告承认案情的情况下才可成立。(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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