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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格面临起诉 如认罪有机会签保守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3日08:26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10月3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警方10月2日正式拘捕曹格,他可能面临起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被告认罪,律政司仍可视乎案件严重程度向法庭申请让被告签保守行为,甚至不提证供起诉,可不留案底。

  曹格涉嫌当街追打侧田被捕,可能面临起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法例,普通袭击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一年,但一般而言,如果被告认罪,律政司仍可视乎案件严重程度向法庭申请让被告签保守行为,甚至不提证供起诉,可不留案底;但如果被告曾有多次犯案纪录,获考虑判“守行为”的可能性则较低。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表示,如果殴打过程被全程拍摄,警方已有足够证据提出起诉,案件会交法庭审理;如果被告不认罪,受害人及目击证人均需出庭作证及道出实情,否则便会构成“作假口供”。

  黄续指出,相反,如果被告认罪,警方及律政司可视乎案件严重程度,考虑向法庭申请让被告签保守行为,由法官定夺,但须留案底;若警方、律政司及法官三方均认为被告属初犯,则可以考虑不提证供起诉,不会留案底。

  至于法官考虑的因素,一般会包括被告的犯案纪录、悔意、是否完全同意案情,以及案件严重程度。如果拿起路牌企图施袭,则未必会考虑判以签保守行为,而是会作出较严厉的判决,轻则罚款,重则判囚,而醉酒也非开脱理由,可能更会罪加一等。(鱼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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