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台湾艺人大炳在其父陪同下到“台北地检署”报到缴纳罚金。据悉,由于大炳经济能力有限,因而有关方面准许他分期缴纳。而大炳本人先向经纪公司预支了3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000元)的薪水来偿还。
今年4月,大炳二度吸毒被捕,被判刑3个月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9.2万元新台币。但大炳强调手头没钱,希望以社会劳动服务的方式取代。由于他一直未前往地检署报到而险遭通缉,前天才急忙赶往,最后,“台北地检署”考虑到他的经济能力和处境,同意他分期付款,要求其分3个月付清。问他会不会找大小S等好友帮忙,大炳说她们已帮了很多,不好意思再麻烦她们了。(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