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外SOHO一家理发店的老板王先生,因为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将房东———苏有朋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
王先生起诉说,今年7月,通过北京时代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之家),他看中了位于朝外SOHO的一间商铺,准备开理发店。7月20日,他和房东苏有朋、时代之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随后他交付首期租金87357元、押金58538元。此后,王先生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花费近30万元。当他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时,被告知“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不能注册登记。
王先生认为,苏有朋在大陆买房时,应当知晓上述规定;时代之家作为专业中介公司,也应熟知这一规定。但他们没有在签订合同时对王先生做出提示,因此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苏有朋返还租金和押金,苏有朋和时代之家共同赔偿装修费用29万余元。
11月30日上午,记者致电时代之家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代理过苏有朋的这套房子。而苏有朋的助理郝女士则表示,此事对苏有朋来说,是件“很无辜的事”,但拒绝透露具体原因。 据《天天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