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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镇宇伤人案2月开庭 最高刑罚可入狱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8日10:33  华商网-华商报

  吴镇宇今年元旦涉嫌在香港九龙城一家面包店伤人的案件有新进展,吴镇宇26日返回警署报到时,被警方正式落案控以一项伤人罪名。据称,他将于2月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庭审。有法律界人士说,伤人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入狱3年。

  该事件发于1月1日晚上7时40分,吴镇宇驾车同妻子王丽萍到九龙城福佬村道一家面包店,吴妻选购面包时,与店员发生口角,吴镇宇后来闻声下车走入店内,随后发生肢体冲突。 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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