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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淑慎吸毒欲有条件认罪 被检方驳回(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4日11:35  新浪娱乐
萧淑慎吸毒欲有条件认罪被检方驳回(图)

萧淑慎身着休闲服前往法院应讯

  新浪娱乐讯 昨天(2月23日),艺人萧淑慎吸毒案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再度开庭。经过上次在法庭被法官吐槽的震撼教育,萧淑慎这回认了,首次承认吸食安非他命,但她并不是无条件认罪,而是要求与检方协商量刑才认罪,但检方昨晚表明“不适宜”而拒绝她的协商请求。

  萧淑慎是累犯  提量刑协商不适宜

  萧淑慎的律师向法官提出“量刑协商”,并具体请求只要刑度在得易科罚金(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就认罪坦承吸安。“量刑协商”和“认罪协商”大不同,认罪协商是无条件认罪,先认罪再讨论减免其刑;量刑协商则是有条件的认罪,以量刑结果达共识为前提,才认罪。万一协商破裂,萧淑慎也可不认罪,重回原点审判,她在协商过程中的认罪,也不会被视为被告认罪自白,但实务上确实会成为影响法官日后判断被告犯后态度的依据。

  士林地检署昨晚指出,检方欢迎被告认罪协商,但萧淑慎之前一级毒品古柯碱案被判刑1年7月,缓刑4年,司法已经给她一次机会,验尿期间又连续3次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属再犯,且犯后态度不佳,侦查中多次矢口不认罪,浪费无数司法资源。检方表示,以这些情况却想靠协商获得可易科罚金的轻刑,“并不适宜”。

  法律界:萧淑慎是讨价还价求轻判

  有台湾法界人士根据实务指出,“萧淑慎有什么筹码来和检方谈协商?”等到检方搜集事证俱全,她才退而求协商,“说穿了只是为了讨价还价换得轻判。”

  这位人士指出,毒品再犯若被判处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之前的毒品缓刑就必须撤销,萧淑慎就得入狱;若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且得易科罚金,则缓刑部分就有机会不被撤销,分析辩方提出协商的策略,是为求达成后者的结果,不想却被检方打回票。法官已定3月8日第3度开庭。

  (王杰/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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