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以《女王蜂》电影成名的台湾前性感女星陆一婵,以遭丈夫王文芳长期家暴诉请离婚获准,她昨午坦承确有此事,拿出通常保护令、监视器画面,证明她被王施暴拖行。她泣诉这段婚姻的喜与悲,但说不恨王,因:“女王蜂敢爱,但不想恨。”王文芳昨未回应她的指控。
台湾《苹果日报》消息,陆一婵昨略施淡妆,穿着牛仔裤、T恤在律师事务所受访,神情坦然,有问必答,还说:“早上看到报出来,我其实松了一口气。”
因为她视同己出的继子(王文芳与第一任妻所生),下个月要结婚,她负责筹划婚礼,记者向她查证是否遭丈夫家暴时,她很忧虑报纸注销来会影响继子的婚礼,不过,继子昨要她别担心,她昨笑着说:“天啊!一早就有好多朋友打电话给我打气,包括包翠英、张璃敏。”
指控丈夫与女秘书通奸
谈到家暴经过,陆一婵立刻红了眼,哽咽说:“我已经57岁,没想到婚姻却走到破碎状态。”她解释隐忍前夫长期家暴是因为“曾经是明星,希望大家看到我婚姻美满、过得很好,所以隐瞒很多事”。
陆一婵说,15年前嫁给小她7岁的王文芳,是因为“2个人在一起很快乐,而且王曾有2段婚姻,我也离过1次婚,我想,他应该懂得把握幸福的机会,我也想给自己1次机会”。
她指称,刚结婚时王负债,她用积蓄帮他还债,2人在铁皮盖的印刷厂阁楼住了好几年,一起打拼印刷事业,当时虽然辛苦,心里是甜的;她眉头一皱说,婚后几年,事业开始有起色,丈夫却开始纵情酒色,还跟女秘书发生奸情,她气不过与王多次争吵,王为此多次动粗打她。
还债说 王文芳拒受访
陆一婵表示,王后来又跟1名舞厅小姐在一起,去年1月在印刷厂里与她拉扯、拖行,她才对丈夫死了心,随即声请通常家暴保护令获准并诉请离婚。
据法院判决书,陆一婵在离婚官司开庭时也曾指控王男与女秘书有婚外情,后因王男打伤女秘书被依伤害罪判处70日徒刑,这部分王男未反驳陆一婵的说法。至于她是否帮王男还债,王文芳昨仍拒受访,无法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