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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云离婚获女儿监护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3:42  京华时报

  据台湾媒体报道,“美声天后”潘越云11日收到法院的离婚协调笔录,算是离婚生效。对此,潘越云表示:“很高兴把一件事情圆满解决,接下来的重心在女儿身上了。”

  据报道,潘越云2008年被曝外遇事件,并由此揭开与画家老公黄光全10年婚姻的不美满内情。去年5月,潘越云向法院诉请离婚,历经法庭多次协调,一次又一次地谈判,终于在11日收到协调笔录。两人离婚的事实目前已在法院生效,潘越云近期就可到户政机关更改身份证。

  另据新加坡媒体12日报道,潘越云和黄光全是在上个月底达成和解协议的。当天,潘越云的律师收到法院的协议笔录,黄光全同意离婚,女儿归潘所有,不过,男方拥有探视权和一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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