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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打离婚官司 老公孙志浩反要967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2日16:00  深圳晚报

  贾静雯、孙志浩的离婚诉讼愈演愈烈,双方都有意离婚,但为了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而争执不休,现在又演变为“豪门巨贾向离婚媳妇要钱”而备受瞩目。

  本报讯 台湾艺人贾静雯嫁给孙志浩,外界都以为她嫁入豪门。但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贾静雯的离婚官司,孙志浩突然提出反诉,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他认为自己在大陆工作月薪只有3.5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4万元),而贾静雯结婚4年多来演艺收入近1亿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102万),他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将其剩余财产的一半,即460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967万)给他。

  贾静雯去年4月召开记者会,泣诉女儿被孙志浩带到美国,掀起一连串的豪门风暴,贾静雯拍完《侬本多情》一剧,就推掉手中戏约和广告,赴美争取女儿监护权。孙志浩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及监护权诉讼,美国法院历经数月审理,认为整个事实发生在中国台湾地区,美国法院没有管辖权,驳回孙志浩的诉讼。

  贾静雯在中国台湾也提出离婚和监护权诉讼,台北法院随即裁定,“梧桐妹”暂时由母亲贾静雯监护。

  贾静雯委任律师黄珊珊表示,孙志浩想讨要贾静雯的剩余财产,必须先举证贾静雯有这么多收入,孙志浩不能根据媒体报道而径自估算。(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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