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林)近日来有媒体报道,刘嘉玲被指卷入重庆希尔顿酒店涉黄案,称其2006年曾代言该酒店控制人彭治民旗下“海客瀛洲”楼盘,并称彭治民和刘嘉玲关系不浅。昨日刘嘉玲内地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刘嘉玲2005年代言重庆“海客瀛洲”乃合法,而且2006年10月合约已结束,她与“重庆希尔顿涉黄案”无关。
近日来有媒体报道,“重庆希尔顿酒店涉黄案”有女艺人牵扯进去,并称该酒店控制人彭治民与香港一线女星刘嘉玲的关系亦十分不错,其旗下“海客瀛洲”的楼盘代言人便是刘嘉玲,知情者称,彭治民当时豪掷百万,请来刘嘉玲为其楼盘代言。
昨日刘嘉玲内地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刘嘉玲小姐确实曾在合法经纪协商下,于2005年代言重庆‘海客瀛洲’房产,2006年10月合约已经结束。刘嘉玲小姐与‘重庆希尔顿酒店涉黄案’无关,也无其他任何层面的合作。”声明还称“媒体报导并未向本公司或刘嘉玲小姐求证,我们深表遗憾,并称如继续报道将追究法律责任”。
■ 声明(有删节)
今日各媒体于“重庆希尔顿案”报导中,影射或指称本公司艺人刘嘉玲小姐,卷入此案,甚至以暗示方式指称刘小姐与此案有不寻常关系。本公司基于与媒体友好互动原则,在此发表声明,刘嘉玲小姐与“重庆希尔顿案”的人员、事件无关。
刘嘉玲小姐确实曾于合法经纪协商下,于2005年代言重庆“海客瀛洲”房产,2006年10月合约已经结束。刘嘉玲小姐与“重庆希尔顿涉黄案”事件无关,也无其他任何层面的合作。此次媒体报导,并未向本公司或刘嘉玲小姐求证,我们深表遗憾。我们特发声明要求更正报导,并停止散发错误讯息。未来若媒体持续引用错误讯息报导影射刘嘉玲与“重庆希尔顿案”的关系,本公司将依照收集的所有事证,追究报导媒体的法律责任。
北京波诺拾捌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20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