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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照”余波再起 张柏芝被索赔40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1:44  生活新报

  “艳照门”事件已经过去两年,已经复出的张柏芝(左图)却被广告商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记者日前从义乌某集团总裁翁荣弟处得到证实,该集团以“艳照门”事件使企业损失巨大为由,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昔日产品形象代言人、香港影星张柏芝索赔,索赔金额高达4150万余元人民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8年1月,“艳照门”事件爆发,事件女主角之一张柏芝的公众形象一落千丈。当时张柏芝是义乌某集团的形象代言人,受事件影响,该集团品牌围绕张柏芝代言进行的一些包装、设计付诸东流,并导致大量产品积压,销售受阻,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也遭受损失。虽然“艳照门”后不久该企业就更换了代言人,但在合同期内中途换人,该企业为此付出了巨额的资金代价。

  去年10月,翁荣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要状告张柏芝。但日前,就为何选择在此时起诉、为何索赔4000多万元人民币、是否和张柏芝方面联系过等问题,翁荣弟没有过多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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