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与夫共同监护女儿
8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对贾静雯、孙志浩关于女儿抚养权归属作出了判决。判定女儿梧桐妹为贾静雯、孙志浩双方共同监护。梧桐妹在美国学校上学期间,由孙志浩方面监护,学校假期则由贾静雯方面监护。
判决一出,昨日下午,贾静雯就委托律师通过经纪公司发表了一份声明。贾静雯表示,法院有关判决存在不公,没有顾忌到女儿的利益,且前夫行为会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她会为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坚持到底。
声明称,共同监护好像做到表面上的公平,但从心理学上证实,共同监护反而会对子女之身心发展造成甚为不利的影响。
贾静雯方面表示,梧桐妹出生在台湾,生活在台湾、上海,如果不是被孙志浩刻意非法带往美国隐匿,她根本不会跟美国有任何关系,法院竟然裁定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岂非变相鼓励大家偷偷把小孩带走,先抢先赢的违法行为?
因此,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内容,贾静雯无法接受,将于收到裁定后依法提出上诉,要求废弃原裁定。贾静雯还在声明的最后表示,会为了女儿勇往直前!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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