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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浩成主要监护人 贾静雯怒斥裁决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10:13  南方都市报

  昨日(8月31日)台北法院裁定将“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由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并可带女儿赴美。此裁定引起贾静雯激烈反弹,争女案肯定还没完没了。

  法官判定:孙志浩可带女儿赴美

  昨日,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风波第一次宣判,判定双方共同监护,法院认为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可以照顾女儿,但是无法认定,到底梧桐妹跟父母哪一方比较亲近。不过,孙志浩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是一大优势,所以,法官暂时判定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是主   要监护人,孙志浩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不过,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贾静雯声明:裁决不公!

  昨日下午17时许,贾静雯就裁定结果发出了声明,表示无法接受裁定内容,将会依法提出抗告,要求废弃原裁定。

  声明中表示,她曾将诉讼期间孙志浩不适任监护之证据都庭呈法院(包括美国法院裁定及相关证据),所有证据均可证明孙志浩对女儿诸多不良影响,但法院方面对这些资料视若无睹,而共同监护好像做到表面上的公平,但国际间及欧美先进国家早已针对心理学实证研究,共同监护反而会对子女之身心发展造成甚为不利之影响。

  在声明中,贾静雯还激烈表示:梧桐妹出生在台湾,生活在台湾、上海,如果不是被孙志浩刻意不法带往美国隐匿,她根本不会跟美国有任何连结关系,台北地院竟裁定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是变相鼓励大家偷偷把小孩带走,先抢先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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