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贾静雯和孙志浩的争女官司近日裁定,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判定两人共同拥有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不过父亲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贾静雯对此判决相当不服,表示将依法提出抗告。
贾静雯指出2009年9月在美国打官司时,美国法院认定她是梧桐妹的主要照顾者,并且指孙志浩带小孩到美国隐匿是违法行为。
然而台北法院却认为,孙志浩因为可以带梧桐妹到美国念书,有较好的教育计划。贾静雯表示:“梧桐妹如果不是被孙志浩刻意不法带往美国隐匿,根本不会跟美国有任何连结关系,台北地院的裁定岂非变相鼓励大家偷偷把小孩带走,先抢先赢的违法行为?”(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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