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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Sa与郑中基获暂准离婚令 并非为财产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6日07:44  新浪娱乐
text1 阿Sa与郑中基获法庭实时颁布暂准离婚令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1月26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阿Sa(蔡卓妍)与郑中基的离婚申请,昨天(1月25日)于湾仔家事法庭审理,两位当事人及代表律师都没有出现。虽然是内庭聆讯,但据了解不用5分钟时间,法庭已颁暂准离婚令,基本上若没有人反对,两人便已正式离婚。由于过程迅速,因此应该没有为分财产而有争执。而阿Sa也在微博上暗示自己离婚非因钱的问题,也非为赡养费才对簿公堂。

  虽然事前已知道阿Sa与郑中基不会出庭,但昨天(1月25日)仍吸引不少记者到场。由于记者不能进入法庭,但在庭外等候所见,不到5分钟便完成,过程十分迅速。而且两人也没有律师在场提出对赡养费或财产分配有何异议,因此法庭立刻颁暂准离婚令,以后两人真正各不相干,阿Sa也能做回“蔡小姐”,在身分上终可回复自由。

  过程不足5分钟完成

  据现场熟悉程序的人士透露,近几年在香港申请离婚人士,法庭容许双方不用出庭,只是依例在庭上询问有否人反对,如无反对便立刻颁布暂准离婚令,通常六星期左右时间后,在无人再提出反对下,双方可正式办理手续离婚。律师梁永铿解释,在一般离婚案,双方若在儿女抚养权、赡养费或资产上有争执,便需要交由法庭处理。然而若双方在没有争执下离婚,也要将有关文件交上法庭,但双方则无须出席聆讯。

  赚钱每餐温饱

  阿Sa与郑中基虽没有就离婚事件作出回应,但因之前有传两人是为财产分配,才要由法庭作内庭聆讯。对此,阿Sa只在微博上吐心声,指自己绝非贪钱之人,她是一个易于满足的人,间接否认有要求分家财与赡养费。

  阿Sa在微博上写:“虽然我不能够每餐都吃山珍海味,但我起码可以每餐温饱;虽然我不是亿万富豪,但我至少可以养活我一家十三口。虽然我不是尖子,但我有手有脚有自己的能力赚自己要花费的一分一毫。李白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做人地位低不要紧,最重要的是志气高、心头远,脚踏实地,遇挫折也不要气馁,共勉之。”好友杜汶泽则在微博上赠言:“亿万富豪焦虑多,山珍海味又如何;心中宝藏贮妙歌,无罣日子自在过。”阿Sa也回应杜汶泽,她这几年确实悟到很多东西,改变了很多,现在要好好学习想彻底地做到“心无挂碍”。(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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