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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炒员工控诉陈冠希 助手回应:仍在了解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30日11:00  华商网-华商报

  经历艳照事件后,陈冠希近年谨言慎行,娱乐圈、生意圈逐显好势头。不过,前天最新一期《东方新地》就扯出开JU ICE潮店的陈老板遭前员工控诉的风波,被炒员工毛玉芹亮出控诉信、工资明细单等文件,细数在陈冠希上海开业的潮店JU ICE工作中的各种遭遇。

  前日,记者致电陈冠希的助手peter了解事件进展,对方解释,因事件发生在内地的公司,陈冠希对整件事并不是很清楚,“目前正在请内地公司店铺负责的高层与律师商谈,仍在了解情况,看如何尽快搞清楚,寻找合乎内地法律的方法去解决。”

  前员工历数N宗罪

  据毛玉芹提供的工资单显示,她在JUICE潮店的工资底薪为每月1800元,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超时需发加班费,为基本时薪的1.5倍。在店内担任销售员一职的毛玉芹指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但并不是每天都有加班费,在7个月的工资单只是出现过两次每次一百元的加班费用。毛玉芹还表示她在今年春节除夕夜曾

  加班,但公司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定除夕夜加班需按照3倍工资发放。

  罪状2:员工“三金”不全?

  另外,工资单上也反映出JUICE潮店在公司员工的养老金、公积金及医疗失罪状1:加班没加班费?

  业保险等方面的计算也不固定,在8、9、10三个月份甚至有缺供养老金等记录。

  罪状3:提成爱给不给?

  毛玉芹还表示,公司的制度十分不明确,佣金提成也需要视乎老板心情,“工作以来,从来不知道我每个月的工资明细,有关说好的提成(佣金),会计部高层解释,老板高兴给就给,高兴给多少就给多少,不满意的话可以提出控告,反正公司养有大班律师。”

  罪状4:走水货避税?

  毛玉芹于2010年8月5日与JUICE正式订立一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将近一年的工作时间,毛玉芹就向媒体爆出公司可能是利用水货方式避税。

  罪状5:销售有“阴招”?

  另外,毛玉芹还透露,曾被要求为某些未标明产地的衣物缝制不同原产地的标签,至于要缝什么产地的,就随员工高兴。

  潮店推出的限量销售方式也存有问题,拿到筹号(认购顺序号)的顾客常常出现买不到货品的情况,与此同时,公司又把货留给水货店,让水货店把价格炒高,从而炒起潮店品牌。 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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