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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案再曝内幕 佘诗曼走秀价4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8日04: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陈志云案再曝内幕佘诗曼走秀价4万
佘诗曼(资料图)

  本报讯 本月25日,香港无线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进入到最后的结案陈词,由于香港廉政公署指佘诗曼、杨怡(微博)、陈敏之(微博)、杨思琦(微博)、陈倩扬及黎耀祥6名艺人免费出席与陈志云有关的宣传活动,然而陈的亲信丛培昆的公司却收下赞助商费用,故6名艺人的“走秀价”不得不在庭上被详细披露,也让这几位TVB当红艺人的演出费意外曝光。这个价格并没有外界想象中的高,跟内地的费用比也低了一大截,难怪众明星宁愿内地淘金,佘诗曼也离开TVB转向内地开启掘金之路哦!

  在TVB众多花旦中,最受关注的是已经离开无线的前一姐佘诗曼的走秀价。从目前爆出的价目表中,佘诗曼的走秀价一般商场活动最少收费4万港元。出场费的高低自然也是与众花旦的人气挂钩的,新晋花旦陈敏之的出场费是三万到四万不等,而入行最晚的港姐陈倩扬甚至最低只有八千港元。并且由于这几位仍然还在无线工作,所以只能每月收无线的底薪,即使是出场费也要先交给无线,抽佣后才按月发还艺员。

  在TVB男艺人方面,原本有香港“师奶杀手”之称的陈豪,在出场费上却不敌黎耀祥。黎耀祥一般都是夫妻档出席,他透露,一般商场活动收费为四万到五万港元。(鱼)

(责编: Soul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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