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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风“后院风波”仍未平 为保婚姻频曝雷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9日07:15  南方都市报
台湾媒体称高凌风为灭火“一夜白头” 台湾媒体称高凌风为灭火“一夜白头”
金友庄虽年过四十,但美艳依旧 金友庄虽年过四十,但美艳依旧

  本月6日,知名艺人高凌风(微博)的妻子金友庄和药商代表张志坚被台湾媒体拍到在车内疑似接吻,随后引发连串反应。高凌风立即返台灭火,金友庄选择人间蒸发,另一当事人则矢口否认。16日金友庄终于露面和高凌风携手开记者会,但是两人各说各话让媒体一片愕然。虽然高凌风极力挽救,但是台湾媒体对于这段婚姻的前景并不看好。     

  高凌风为保婚姻频爆“雷语”

  据台湾媒体报道,疑似“第三者”张志坚坚称,自己与金友庄在车里那些亲吻、拥抱的动作,“都是为了测试产品的功用”。高凌风则表现出一副忍辱负重的风范。事件发生后,他从长沙返回台北,下机后面对媒体数度哽咽,但依然力挺爱妻:“我相信小金没有做出逾越道德规范的事情,照片我真的不想看。”

  高凌风行事风格一向高调,曾出书写自己的风流往事。在16日的记者会上还因为“房事频率”和金友庄争执,被金友庄反驳:“你不要讲这种东西嘛!我们不能沟通就是因为我很保守,他很开放,这就是我们夫妻吵架的点。”

  17日,高凌风继续上节目摆姿态求保全婚姻,不过高凌风的言语风格依然出位,他在一档节目上居然说,“忘不了小金的长腿和翘臀”。而且还回忆起以往的历任妻子,称第一任最自由,可以让他随便玩;第二任是玩伴,兴趣相投,但是“因爱分手”;第三任也就是金友庄,是“最特别”,最困难时陪伴他至今,所以今后保证会给小金空间,想和别的男人约会都可以,“我要的只是你”。

  高凌风虽然刻意摆出低姿态,但是让不少人觉得实在有些“过了”。多年好友王伟忠虽然与他一起上节目力撑他,但是也提醒他,“偶尔要下下舞台,少讲些自己的事儿。”

  “老少配”近来现裂痕

  今年42岁金友庄曾是专机空服人员,与高凌风结婚时26岁,当时高凌风已经45岁,是典型“老少配”,16年的婚姻育有一子两女。近几年高凌风和金友庄不断传出失和传闻。有消息指二人对儿子的教育理念不同,高凌风则坚持己见带儿子入娱乐圈。还有传高凌风不满太太沉迷Facebook、偷偷摸摸出去约会、抽脂隆乳等行为。

  8姐普法课

  高凌风和金友庄的这桩新闻,8姐觉得实在太狗血,忍不住想用最近颇受争议的内地新婚姻法来分析一番。8姐特地请教了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的陈倩律师,如果这样的故事发生在内地,并且要打离婚官司,法官会怎么判呢?

  长期没有性生活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么?

  新闻事实:金友庄曾称和高凌风已有一阵子没有夫妻关系。

  法律解答:夫妻生活长期不和谐,一般情况下可以构成离婚的理由,但如果没有夫妻关系是因为一方的严重疾病所致,那么另一方不能因此单方面提出离婚。

  一方出轨影响财产分配么?

  新闻事实:金友庄被拍下与人疑似“车吻”,这有出轨的嫌疑。

  法律解答:台湾法律对出轨的惩罚力度会大得多,然而就内地婚姻法来说,仅仅是出轨并不构成婚姻法意义上的过错。内地婚姻法认为的过错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因此只有出轨到同居、重婚的程度才能成为婚姻的过错方。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出轨只能成为影响法官心证的因素,并不必然导致财产的多分或少分。

  财产如何分配?

  新闻事实:嫁给高凌风16年,金友庄与其风雨同舟,陪其还债。

  法律解答:如果是婚后财产,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大致对半分配的原则。至于婚前财产,那就是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例如如果男方在婚前购买物业,只登记了自己一人的名字,那么该物业在离婚后就完全属于男方所有,但如果男方出钱,却登记了自己和女方两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女方依然有权参与该物业财产分配。

(责编: qb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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