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9月9日,张雨绮(微博)与星辉公司居间合同(中介合同)纠纷案将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尽管此前媒体报道称张雨绮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不过有消息指出星辉公司于今年初以毁约之名对张雨绮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张雨绮2008年因拍摄《长江七号》走红,并成为继黄圣依(微博)后的又一位“星女郎”。2010年9月9日,张雨绮在电影《白鹿原》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与星辉公司解约一事,其以原告身份向法庭提起诉讼,案件已有上海法院受理。事件发声一年后,上海法院网发布公告:张雨绮与周星驰出任董事的艺人代理人公司星辉公司合同纠纷案,将于9月9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有消息指出,由于双方所签署合同适用香港法律,涉案双方已分别将香港法律专家意见呈交法庭,星辉公司也于今年2月以张雨绮毁约为名同案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责编: 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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