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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违反限高令被拘 欠300万不还坐头等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8日18:39  龙虎网-南京日报
邓建国被拘捕。 邓建国被拘捕。

  本报综合消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消息称,15日7时40分许,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一名身穿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这名乘客就是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拘留决定书》,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对其拘留15天。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邓建国几年前欠下别人300多万元债务,经仲裁后拒不履行生效仲裁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查询发现,邓建国银行存款仅有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这部分存款,并对其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而巨星影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被变更为邓凯。

  广州中院今年6月20日对邓建国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在接到“限高令”后,邓建国仍高调地与19岁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并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置之不理。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行动。  

  被拘留后,邓建国当即表示想办法还钱,可以马上先还10万,余下的再与债权人商量。他还一再向法官讨价还价,并提出不要宣传此事。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邓建国“老赖”行径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邓建国传出消息要和19岁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法院立即发出“限高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邓建国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等。申请执行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然而,轰轰烈烈摆完酒后,邓建国未按协议还钱。

  ●不久前,邓建国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

  ●10月15日,邓建国准备飞往济南。法院执行干警发现他用身份证和护照各买了一张机票,邓称其觉得活动方提供的经济舱位置太差,就自己购买了头等舱。

  ●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邓建国的包里有两张最近的刷卡消费小票,一张2万元,一张1万多。另外还有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责编: y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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