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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开庭 不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8日12:09  天天新报

  新报讯 去年10月份,演艺圈两位女明星黄奕(微博)和霍思燕(微博)在微博上展开的“口水战”备受关注。此后,“口水战”不断升级,最后蔓延到了法庭。昨日,黄奕诉霍思燕侵权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双方皆未到庭。记者获悉,因此案可能涉及隐私,原被告双方均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审理。

  今年3月,静安法院正式立案受理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昨天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因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审理,经过合议庭评议决定不公开审理。黄奕在诉状中称,去年10月,霍思燕在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连发三篇微博,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自己。“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的微博内容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向原告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黄奕表示,这些微博捏造事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黄奕还称,霍思燕在接受各大媒体访问时,总是以受害者自居,她的行为客观上已构成对自己的名誉和人格的贬损,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黄奕在诉状中提到,曾于2011年10月25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至霍思燕处,要求删除相关微博内容,赔礼道歉,但霍思燕方面对外声称未收到律师函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据悉,黄奕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三项,请求判令霍思燕停止名誉侵权,将发表于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0月18日及2011年10月19日的三篇对原告不利的影射和指名的微博内容删除,以消除影响;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其道歉内容在新浪微博首页、霍思燕新浪微博发表的位置刊载;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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