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老东家遭港高院清盘 违约拒付赔偿

2013年09月05日17:05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罗震光)旗下拥有过张柏芝、黄维德[微博]、周秀娜、吴建飞[微博]、吴佩慈[微博]及张馨予[微博]等艺人的香港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因未能履行向上海华宇电影公司赔偿250万元人民币的法院裁决,8月底被香港高等法院勒令清盘。根据香港高等法院的清盘令要求,该公司旗下所有运营事业全面停止,包括艺人经纪、电影电视剧拍摄、唱片发行、电视综艺节目制作、唱片发行代理、演唱会承办等一系列庞大的业务。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 造成新亚洲被清盘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它在去年输了一场官司,又没有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向胜诉方赔偿损失。据悉,2010年11月该公司与上海华宇电影公司、小马哥制作有限公司就电影《河东狮又吼》(后改名《河东狮吼2》)签订联合投资协议书,后因新亚洲单方面中止合同,改为与博纳影业合作,华宇电影在多次交涉并催讨投资款未果的情况下,于2012年1月将新亚洲告上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庭,同年10月仲裁庭最终裁定新亚洲及小马哥制作公司败诉,赔偿华宇电影近25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支付所有诉讼费用。裁决之后新亚洲却迟迟不履行该义务,最终招致香港高等法院在8月21日签发的一纸清盘令。

  记者从新亚洲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司是一家综合性的娱乐集团公司,按理说,这样规模的公司不会因为200多万元的赔偿金而出现资不抵债、应声倒下的局面。记者从香港商业登记处进一步了解到,做几亿生意的大公司在港注册资金仅为30元港币,而在香港法院收到清盘申请后不久,新亚洲投资人余毓兴辞去了董事总经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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