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房祖名自首立功建议轻判建议轻判

2015年01月09日10:23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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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房祖名涉容留他人吸毒案今日(1月9日)9时30分正式开庭。法庭上,公诉人在起诉过程中认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且认罪态度一直较高,建议减轻处罚。另外,公诉人对房祖名进行法庭教育。房祖名表示,没有什么可为自己辩护的。

  庭审上,房祖名表示,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容留柯姓明星3次,愿意自愿认罪。他还主动向警方交代,家中卧室保险箱中有大麻117.72克。

  房祖名谈及吸毒当天,他称和柯家凯(柯震东)等人一起被抓。被抓两小时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们资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大麻,想交给国家。”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房祖名、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房祖名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

(责编: 鹿角)

文章关键词: 房祖名公诉人犯罪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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