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强名誉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偿费用

向华强名誉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偿费用
2018年05月11日 13:45 新浪娱乐

5月11日,向华强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被判公开致歉及赔偿费用合计2.5万元。

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
向华强 向华强

       新浪娱乐讯 5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被告吕*(新浪微博用户)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持续72小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

(责编:罗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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