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霆锋和陈慧琳二人凭2000年的骄人成绩,成为新一代的广告天王天后,并分别赚得超过900多万和3000万港币的广告费。
据说,陈慧琳因外形好,拥有美国大学的学历,再加上在娱乐圈多年亦能保持良好形象,所以被认为是各种产品的最佳代言人。单是去年,她便赚得约3000万港币的广告费,比起1999年的1650万广告收入高出一倍之多。而谢霆锋以其独特气质及受欢迎程度而获得11个广告商的垂青,分别接了手提电话、手表、可乐、眼镜、方便食品等广告,保守估计,谢霆锋在2000年的广告总收入约910万港币。(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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