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据香港某报消息,记者日前收到一名读者报料,指本届候选港姐5号林敏仪,竟然连续两个月没有替她自己开设的时装店的数名员工缴纳强积金(下有注释--编者),触犯了法规。本报就此事向林敏仪求证,她似乎仍懵然不知,说:“没有理由的,应该是自动转帐,我先问问我爸爸。”
随即林敏仪用手提电话致电给爸爸,查询之后向记者解释:“我这家时装店有5名员工,每个月都是用支票支付强积金。因为这家店铺我爸爸也有份,所以每次出门爸爸会帮我看店,我这次去韩国、日本拍外景也一样。碰巧爸爸那时又去法国,前两天刚回来。我们现在已经补交了供款,应该没问题了。”
林敏仪的时装店可谓是非多多,早前一名顾客曾投诉她无礼。事缘这位女顾客在其店内买了条数百元的牛仔裤,林敏仪坚称是欧洲货,怎知洗过一次之后裤上的闪粉就褪掉了,她去时装店理论,林敏仪不肯退换,还跟她纠缠了半小时之久,这位女顾客遂致电到报社投诉。(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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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去年12月1日起生效的强积金法例,所有雇主必须在供款日或之前把雇主及雇员两笔强制性供款一并交给受托人,若雇主没有为雇员供款即触犯法例,将会被刑事检控,初犯者最高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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