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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淑慎吸毒案判刑1年7个月 140小时义务工替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07:43  新浪娱乐
萧淑慎吸毒案判刑1年7个月140小时义务工替代

萧淑慎官司尘埃落定,积极投入电视剧《木兰花》拍摄

萧淑慎吸毒案判刑1年7个月140小时义务工替代

萧淑慎(右)日前和父亲出庭,获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很高兴

  新浪娱乐讯 艺人萧淑慎(听歌)吸毒案尘埃落定,士林地方法院昨(27)天针对她所涉及的吸食及转让古柯碱案,判1年7个月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且须到创世基金会及中华民国反毒运动促进会各提供100及40小时,合计140小时的义务劳务,昨她说:“律师已告诉我了,我会配合判决做该做的事,没问题。”

  劳役140小时

  萧淑慎昨天并没有出庭聆听判决结果,不过上次法院开庭时,萧淑慎曾表示愿以120小时公益活动换取缓刑的认罪条件,但法官昨天判决的结果,比原本萧淑慎提出的条件,多出了20小时,但仍给予缓刑自新的机会,昨她获悉后坦率说:“哦,多20小时,没关系啦,反正是做公益。”

  萧淑慎去年6月因被验出吸食古柯碱,进入台北看守所接受观察勒戒,7月底获释出所、获不起诉处分后。

  去年11月14日萧淑慎生日当天,又被警方查获与助理徐惠慧等人一起吸食古柯碱,由于检警另查知徐惠慧吸食的古柯碱也是萧淑慎提供的,萧淑慎因此被依吸食及转让一级毒品两项罪名起诉。(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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