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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今日(3月16日),汤盈盈醉驾撞车案在香港观塘法院开庭。汤盈盈最终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停牌1年、罚款1200元港币(约合人民币1056元)。
2008年汤盈盈因涉嫌醉驾撞毁一辆摩托车伤及司机、乘客遭法庭起诉。今天(3月16日)汤盈盈在工作人员陪伴下抵达香港观塘法院等候宣判。汤盈盈上月在观塘法院承认两项罪名。法官宣判时表示,被告有悔意,相信她不会再犯,因此作出以下判决:
一、就不小心驾驶罪名,判罚1200元。
二、就酒后驾驶罪名,判罚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兼停牌1年。
汤盈盈去年11月30日晚上,在香港西贡参加派对后,驾车离开时发生交通意外,因而被揭发醉酒驾驶,酒精超标逾3倍。
案情指出,当日晚上23时许,载有一名乘客的摩托车司机驾车沿西贡公路行驶,途至康健路交界时,该车在红灯前停下,汤盈盈的私家车刹车不及从后撞来,摩托车人仰车翻,后座女乘客更先撞向私家车挡风玻璃,再反弹倒地,与司机均手脚受伤需送院治理。
警员于现场替被告进行酒精测试,发现100毫升呼气中有97微克酒精,及后于警署再测试,则录得100毫升呼气中有80微克酒精。两名事主并没要求汤盈盈赔偿。图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