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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婚变风波愈演愈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12:41  深圳晚报
贾静雯婚变风波愈演愈烈(组图)
周丹薇(右)
贾静雯婚变风波愈演愈烈(组图)
贾静雯和老公孙志浩的甜蜜恩爱已成过去。(资料图)

  本报记者曲作杰报道 台湾女星贾静雯婚变风波日前愈演愈烈。在贾静雯开发布会哭寻女儿之后,婆家虽没有人直接站出来讲话, 但昨日上午,孙志浩好友周丹薇却在台北召开记者会,就贾静雯找女一事,代孙志浩作出回应。周丹薇表示,孙志浩曾于上周通过e-mail和贾静雯联系,而贾静雯也知道其女儿梧桐妹的下落。

  周丹薇还透露说: 孙志浩并没有想把贾静雯扫地出门。去年11月,孙志浩还请她来美国,希望两人在不同环境下,和梧桐妹好好相处生活。

  而关于孙志浩带走女儿一事,周丹薇表示:是静雯自己先做错了事情。 在2006年8月,静雯就曾带着外人,闯进上海的家,制伏保姆后把梧桐妹带走过。

  最后,周丹薇称,在贾孙两人的婚姻中,贾静雯待在孙家的时间不到五分之一,并称她和女儿没有外界所看到的那么亲。孙家以前还希望贾静雯到美国一起过正常生活,但被贾静雯拒绝了。周丹薇还说:“阿曙姐(贾静雯的婆婆)从来没叫过她(贾静雯)带女儿去验DNA,从来没有过。”

  据悉,周丹薇,是上世纪70年代台湾地区的当红艺人,与林青霞同属琼瑶剧女星。周丹薇与孙志浩家私交甚好。曾有消息称,孙志浩此次带女儿去洛杉矶就是住在周丹薇表姐夫家。

  贾静雯再开发布会驳斥传闻:

  “我没用过孙家的钱”

  本报记者曲作杰报道在孙志浩好友周丹薇对媒体放话、连称“贾静雯撒谎”数小时之后, 一度落泪,感到相当委屈的贾静雯,遂决定就此事再度召开记者会澄清 ,并同时回应外界对其婚姻的诸多揣测。贾静雯代表律师表示,目前已经与孙志浩的律师取得联系,对方口头承认其女梧桐妹现还在洛杉矶,并提出,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就女儿和婚姻所产生的问题“好好谈”。

  据悉,贾静雯本人并未出席昨日下午5点30分召开的记者会,而由好友黄珊珊及代表律师吴宜臻全权代表发言。吴宜臻表示:目前孙家的意向是希望能与贾静雯坐下来就女儿及婚姻出现的问题好好商谈,而两方达成的共识则是不希望再有其他相关人士出来发言,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

  贾静雯昨日还就外界对其婚姻的诸多揣测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声明不仅重申自己对女儿的下落毫不知情,还就自己和孙家的“经济关系”一一做了澄清。声明称,她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每个月给新台币10万元家用外,从未拿过孙家的钱。 而怀孕期间所领家用也在复出接拍广告后返还,同时否认每个月从孙家拿到30万元家用。贾静雯还表示,在台湾和上海的房产都是用自己积蓄所置办 。

  声明还透露,贾静雯曾在2006年和孙家签过一份保密协议,所以现时对许多公众关注的诸多家庭问题只能保持沉默。此外,之前有媒体报道贾静雯婆婆曾向友人说,手上拿到贾静雯和大陆男演员互传暧昧短信的资料,对于此事贾静雯并未予以否认,律师只说由此可知贾静雯是在不被信任的情况下经营这段感情的。

  孙家回应:

  “希望坐下来好好谈”

  本报讯 孙志浩好友周丹薇和贾静雯各开发布会透细节,忙得传媒两边跑。而此时的孙家却躲在美国把自己摘了个清楚。对于周丹薇的发言,孙家则回应称对此毫不知情,并表示她的发言不能代表孙家立场。

  据悉,事情发生后,孙家的代表律师曾向贾静雯方面提出不要再就此事召开记者会,但最后遭到拒绝。孙家现通过代表律师表示,目前希望能与贾静雯“坐下来好好谈”,对于女儿的抚养问题和婚姻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曲作杰)

  贾静雯全文声明如下:

  一,本人曾多次发送email给孙志浩询问女儿之下落,惟孙志浩于3月30日回覆本人之内容,却均与女儿之消息无关。

  二,孙志浩于2008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儿,12月1日则宣称他们人在美国,3月间却又说在加拿大,自始并无详细说明所在地址,且本人亦无从得知。

  三,本人曾多次向孙志浩要求要见女儿,然孙志浩从未曾正面回覆,绝无如周小姐所说,本人曾有过拒绝见女儿之事实,如果依周小姐真的知道孙志浩及女儿在哪,并能安排见面时间与地点,烦请明确告知本人,本人绝对一定准时出现!

  四,2006年双方因发生冲突,故本人才会带女儿及母亲一起回台湾娘家,身为一个母亲,带女儿回外婆家,此举动并无不法!且夫妻吵架,妻子因此回娘家,此乃人之常情。且本人于8月11日返台,孙志浩随即于8月17日回台与本人见面,双方并于8月18日签署协议书。因该协议书内容设有保密条款,故本人不便在此表示,但其内容绝对与金钱及房子无关!本人一切将依法处理,亦会于法庭上作详细说明。

  五,本人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因体恤本人无法工作,每个月给本人新台币10万元(约折合2万人民币)家用,1年共120万元(约折合24万人民币)外(但本人于复出拍摄第一支广告后,随即将该笔金额返还于孙家),本人账户中从未有过孙志浩及孙家任何一笔金钱进入,故关于孙家每个月拿30万元(约折合6万人民币)给本人作为家用,并非属实!!

  六,本人自己为照顾生病寡母之便,以自身积蓄于台湾与上海分别置产,以尽为人子女之孝道,这两栋房子从未用过孙家任何金钱。

  七,任何人如未经孙家授权,而所作出之任何指控及报导,本人将立即采取法律动作,绝不宽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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