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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19日,元彬直接向各大媒体发来声明材料,表示正式和老东家JM公司分道扬镳,13亿韩元的官司与自己无关。
元彬和JM公司的合作一直以来很愉快。闹到今天这一步,是因为JM在没有经过元彬的同意下与一家电影公司签定了出演合同,现在不能履行合同而被告到法庭,要求赔偿13亿违约金。
16日,韩国的一家电影公司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JM和元彬没有履行合同,要求赔偿损失13亿元,并请求法院停止元彬的一切出演活动。诉状称,1月份公司和JM签定了关于元彬出演《赤裸的青春》合同,并约定付2亿5千万。因为当时已经开拍的《飞扬吧,太极旗》不能按期拍完,所以公司就和JM公司以4亿5千万的价格签定了补充协议。但是到了9月份元彬方面突然宣布,因为角色不和元彬的形象,不能出演《赤裸青春》。并与它公司签定了《我的哥哥》的出演合同。于是公司决定向法院请求JM和元彬赔偿13亿元。
对此,JM和元彬的表现各异。JM方面表示,当时和原告公司签定合同的时候,不是就元彬的出演而签定,而是签定了投资协议。为了方便别人投资该电影,根据原告公司的要求补签了元彬出演的合同。但是这个协议和元彬本人没有丝毫关联,当时也没有打算让元彬出演的计划。并且18日JM的负责人郑某和元彬签定确认协议。确定当时的合同和元彬无任何关联,是在元彬不知道的情况下签定的JM的单方行为。因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JM一方承担。而且也向元彬确认了当时原告公司也知道该合同是在元彬不知道的情况下签定的JM单方行为。这个协议还规定,元彬和JM公司解除双方的合作合同,做为条件,元彬不在追究JM在这次官司当中所涉及的伪造元彬证明材料等行为,并约定元彬入伍以前的活动由JM安排。由此,元彬已经在名义上成为了自由的艺人。
元彬方面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答应出演《赤裸青春》。一切的合同都是JM的单方行为。并出示了9月25日元彬和JM的解约协议和JM公司的确认元彬是无辜受害者的确认书。协议明确规定,元彬和JM公司解约,一切与原告公司产生的法律后果由JM公司一方承担。而且元彬已经返还了5亿元和约金。19日元彬向各媒体发表的声明中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当时的合同是在自己安全不知晓的情况下JM和原告公司签定的。原告公司在知晓上述一切情况下,还要把自己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觉得很委屈。并督促原告公司立即撤消对自己的起诉。但是一旦这次的诉讼涉及到个人的名誉,自己也会以JM和原告公司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原告方的态度非常强硬,表示当时和JM签定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且签定合同当时元彬属JM公司,我们向JM和元彬提出请求理所当然。至于元彬不知晓此事的说法没有根据,而且是元彬和JM公司双方解决的问题,跟自己无关。
虽然因为此事原告公司和JM,元彬在14日进行了紧张的谈判,但是无果而终。一场13亿的官司不可避免。
元彬正在紧张拍摄《飞扬吧,太极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后不再和韩国国内的公司合作,并正在和香港等海外的公司寻求合作意向进行谈判的过程中。(高丽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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