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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拉不堪照片“侵权” 一纸诉状告重庆出版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8: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郦亮)记者昨悉,韩国影星张娜拉日前一纸诉状将重庆出版社告上法庭,指称该社《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所用配图均未获得张娜拉本人授权,已严重侵犯其肖像权。而此书的策划制作方却声称,与张娜拉曾“有过协商”,肖像权问题也“早已解决”。记者昨对此展开调查。

  张娜拉的中国代理律师隋云鹏昨天告诉记者,张娜拉是在中国逛街时无意中看到这
本《甜蜜公主张娜拉》的,“她看到这本160页的书,几乎每页都有自己的照片,而且都没经过自己授权,她很气愤,回国后就决定对簿公堂。”据了解,张娜拉在诉状中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1116元,“20万精神损失费,10万精神抚慰金,其余是诉讼费”。

  记者随后致电图书策划方,却被告之照片问题“早已解决”。听闻张娜拉已经起诉的消息,该公司负责人感到不可思议,他向记者表示,《甜蜜公主张娜拉》的作者曾经向他许诺,所有照片均有协议,“否则今年我们出《刁蛮公主》也用了张娜拉的照片,她为何没有告我们呢?”

  听到图书策划方的反馈,隋云鹏随即向记者指出:“光说没用,他们必须拿出那个协议来!”据了解,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接受了张娜拉的诉状,即刻进入审理程序。此前不久,章子怡发表声明指出,市面上所有关于她的明星书均未得到其授权,此事以出版社道歉告终。业内人士认为,张娜拉这场官司将使国内明星书出版流程进一步透明,有利于一种规范的出版氛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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