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英被原东家告上法庭 称其违约索赔28亿(图)
新浪娱乐讯 韩国“情歌天后”李秀英的前东家Likud娱乐公司10日表示,要向法院提出要求李秀英支付27亿9400万元的损害赔偿的请求。
8月份李秀英以要求解约,并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合约金3亿元及唱片红利等共11亿
元的理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这次的诉讼是Likud公司针对这一诉讼提起反诉。
Likud公司表示:“本来接到李秀英提起的诉讼之后,我们也试着找出圆满的解决方式,但是李秀英方面一直在继续着错误的主张,并几次接受专访说起此事,使公司被外界误认为是个不道德的企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所以我们向法院提供了具体的答辩书及所有证据资料,要求法院驳回李秀英的诉讼,并向法院提起了反诉。我们相信法院会还我们一个清白。”
Likud公司的反驳材料中表明李秀英所说的没有支付剩余合约金,是当初双方协商决定,为了节约税金将10亿分成两年支付所致。公司在首期支付了5亿合约金后根据李秀英的要求又支付了3亿3000万,而剩余的部分虽然还未支付,但是根据合同,支付日期还没有过,因此不能说是公司故意拒绝支付合约金。
而李秀英提出的“今年初发行的第7张专辑的分红一点都没有拿到”的问题,公司表示:“我们本来签定的是一张唱片分给李秀英1000元的红利,但是签定合约当时我们就将从第几张开始支付红利这一项空了下来,没有填写。这也是我们协商决定的。李秀英的第7张专辑收益我们都还没有收到,这只有到3个月以后才可以清算,所以目前我们也在算这笔账。”
对于李秀英提出的诉讼理由“强行安排宣传活动和演唱会等工作”,公司表明,新企划公司对知名度如此高的艺人怎么可能、又怎么可以强求其做什么呢?
公司还表示:“我们清算过用于李秀英宣传上的投资金额及合约金中需要返还的金额,结果得出了27亿9400万。以后我们还会就名义损害等问题采取法律措施。”
目前,李秀英没有再签任何公司,而是独立的安排着自己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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