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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时妍违约代言案判决 赔偿原告1亿韩元(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09:59  新浪娱乐
朴时妍违约代言案判决赔偿原告1亿韩元(附图)

朴时妍

  新浪娱乐讯 韩国小姐出身的女艺人朴时妍,因违反广告协议被法院判处赔偿巨额违约金。首尔高等法院6日上午对化妆品公司状告朴时妍与其所属经纪公司违约案件做出判决,令朴时妍与经纪公司赔偿1亿2千万韩元给化妆品公司。

  朴时妍在担任该化妆品公司代言人期间违反广告协议,为该公司竞争对手也拍摄了广告,使该公司蒙受了一定损失。虽然原告向朴时妍与其所属公司索赔2亿韩元,不过法院考虑到朴时妍违约当时合同即将到期,因此将赔偿款降低到了1亿2千万韩元。

  法院负责人表示:“朴时妍在担任原告公司形象代言人期间,又为原告的竞争对手拍摄了广告,这样的情况下朴时妍应该赔偿原告所遭受的损失,不过考虑到违约当时,其为原告拍摄的广告基本上已经终止了播放,且朴时妍与原告的协议也即将到期,因此不能像原告主张的那样赔偿全部费用,1亿2千元这个赔偿数字是将朴时妍拍摄广告所得的6000万韩元作为标准再乘以两倍来判决的。”李奎林/文 版权所有Mydaily.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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