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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相宇遭恐吓案被告减刑 法院称罪名不成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16:37  新浪娱乐
权相宇遭恐吓案被告减刑法院称罪名不成立(图)

权相宇(左)与恐吓案被告金泰村

  新浪娱乐讯 韩国黑帮组织头目金泰村去年因恐吓权相宇(权相宇遭恐吓案被告减刑法院称罪名不成立(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韩国法院最近对之前的审判做出更改,判金泰村恐吓权相宇的罪名不成立,将金的刑期由原来的3年缩减到了1年。

  韩国最大黑帮-西邦派头目金泰村在去年因在被关押期间向监狱管理人员受贿而遭到了指控,并同时因2006年7月恐吓权相宇而遭到了指控。釜山高等法院刑事2部在23日对金泰村的上诉做出审判,判金泰村恐吓权相宇的罪名不成立,只有贿赂劳教所管理人员的罪名成立,将金泰村的刑期也从原来的3年缩短到了1年。

  对于更改原判决的原因法院表示:“恐吓罪是强迫别人完成没有义务去做的事情,罪名才成立。权相宇受恐吓的案件中,被告金泰村是听信了别人所说的权相宇违约一事才做出打电话威胁等举动,因此法院认为恐吓罪不成立。” 高洪周/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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