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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起案进行一审 9月11日将进行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1日13:26  新浪娱乐
东方神起案进行一审9月11日将进行宣判
东方神起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8月21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首尔中央法院于21日上午对金在中,金俊秀等三名东方神起状告SM公司一案进行了一审。审理此案的法官在法庭上劝当事双方应达成和解,并表示将在9月11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在21日上午进行的一审中,负责此案的法官听取双方当事人律师的陈词后表示,东方神起作为拥有最多fans的偶像组合,有义务要对fans负责,而且这次提出诉讼并不是东方神起所有成员,因此希望此案能以双方和解收场。

  而金在中等三人的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金在中他们并不是希望东方神起解散,再加上韩国演艺界也有过分属不同经纪公司的艺人作为一个组合活动,因此金在中他们即使解除了与SM公司的协议,也并不会影响到东方神起的存亡。

  不过金在中等人的律师业也没有完全否定与SM公司和解的可能性。当法官问到如果SM公司同意修改现有的所属协议,金在中等三人是否愿意与SM公司达成和解时,金在中等人的律师表示,虽然现在很怀疑SM公司是否有能力让东方神起进一步成长,但是与SM公司和解的可能性也并不能说一点都不存在。

  而SM公司的律师则表示,此次纠纷使SM公司承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希望能够尽早解决这次纠纷,早日让东方神起重新开始活动。这名律师还表示,SM公司之前干涉金在中等三人的化妆品事业只是因为担心影响东方神起的整体形象,并没有其他任何意图。

  负责此案的法官表示将对今天当时双方的证词和提供的物证进行调查,并在9月11日左右对此案进行宣判。姜知勋/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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