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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组合东方神起合同纠纷案一审 法院建议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3日01:48  中国新闻网
韩国组合东方神起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建议和解
韩国偶像团体东方神起中新社发袁方 摄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体育朝鲜报道,韩国当红组合东方神起成员英雄在中、细亚俊秀、秘奇有天3人日前向法院提出临时处理申请,要求中止与SM娱乐的专属合同效力。在第一次审理中,法院劝双方和解。

  8月21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50部在听取双方律师团的阐述后表示:“作为拥有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粉丝俱乐部的公众人物,希望考虑到责任感和与另两名成员的关系等,圆满地解决纠纷。如有必要,将另外确定协调日期。”

  另外,双方都希望尽早解决纠纷,法院接受这一要求表示,审理过程就以当天一次性结束,将在3周后的9月11日前,就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做出最终判断。

  法院还嘱咐:“既然已经提交申请,就在法庭上谈,请尽量不要通过报道资料等进行庭外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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