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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井法子因持毒被起诉 可能被判刑1年半到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8日17:24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东京地方检察院以涉嫌违反《兴奋剂取缔法》(持有毒品)已于28日对酒井法子提起诉讼。酒井法子因涉嫌吸毒已被追加送检,且东京地方法院准备于9月中旬对其进行追加起诉。 

  起诉书中称于本月3日在酒井的位于东京都港区的公寓中搜出0.008克的毒品。据调查人员称,酒井法子已经供述称那是使用后剩下的,为了再吸而留下的。 

  虽然不足吸毒者平均一次使用的平均量(约0.03克),但是发现时,毒品是用铝箔精心包裹好的,因此检察院认为酒井是为了自己使用才保存的。 

  在日本,从06年10月以后,对下限不足一年的,且为初犯的案件,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会采取“立即判决”,即用一天的时间审理并当场宣判的方式,检察官会在取得被告及辩护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东京地方检察院并没有对酒井的案子办理“立即判决手续”,因此可能会采取通常审理的方式。

  关于酒井法子的量刑问题,日专家称持有毒品在法律上一般会判10年一下徒刑,如果是初犯的话一般会采取缓期执行,但是由于如果法院认定酒井法子是蓄意逃跑的话,也很有可能被判实际服刑,酒井在发出逮捕令后第二天自首,且所持毒品的量又少,因此可能会被判1年半到两年,并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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